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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
发布时间:2017-01-03 11:23:00 来源:永州市红十字会 作者:永州市红十字会 编辑:yzshszh 更多信息发布

永州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

 

一、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

(一)单位主要工作职责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及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规定,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:

1、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宗旨、性质和任务,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,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

2、开展备灾救灾工作,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,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行救助

3、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,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推动无偿献血、捐献遗体及人体器官、造血干细胞事业的工作

4、举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。

5、组织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

6、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》、《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、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,宣传红十字会知识

7、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工作,完成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。

(二)机构设置情况

永州市红十字会,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,编制6人(其中:副处级2人),下属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,在职实有人数共8人,另有临时聘请人员1人,退休人数2人(正、副处级各1人)。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,我会的财务工作于2013年1月从市卫生局分离出来,实行独立核算。现有车辆1台。

二、2016年部门预算表

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11张,包括收支总表3张(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、部门收入预算总表、部门支出总表);财政拨款收支表6张(市级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、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-工资福利支出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-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-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、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);其他表格2张(市级部门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及相关信息统计表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)。详见附件: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报表。

三、部门预算情况

(一)部门预算的基本情况

 1、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。我会有下属单位备灾中心,财务统一在会里预算,备灾中心没有单独设账。2016年收入预算72.62万元,包括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.62万元(其中在职人员工资34.82万元,临时人员工资2.4万元、公用经费8.4万元、红十字会工作经费15万元、红十字会宣传2万元,备灾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。

2、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。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2.62万元, 其中:①基本支出45.62万元,按经济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7.22万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8.4万元;按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.62万元;②项目支出27万元:按经济分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;按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支出27万元。

3、年度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。2016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6.5万元,其中:公务接待费2万元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.5万元(公车购置费0万元、公车运行维护费4.5万元)、因公出国(境)费0万元。比上年预算减少1.8万元,原因为本年单位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接待。

4、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。2016年机关运行经预算8.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工会福利费、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。

5、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。2016年无采购预算。

(二)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。

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7万元,包括市本级安排的红十字会工作经费15万元,红十字会宣传经费2万,备灾中心经费10万;主要用于红十字宣传、普及救护知识及救护员培训、人道救助和“三献”工作等。备灾中心工作经费用于救灾物资下发,库房管理及设备更新,物资装卸和一些日常工作的开展等。

  四、专业名词解释

    1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    2、基本支出: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,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    3、项目支出: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。

    4、上年结转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
    5、“三公”经费:包括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。因公出国(境)费,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公务接待费,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,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,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,包括领导干部专车、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

  • 部门联系方式

单位地址:永州大道中心医院旁边市卫计委内208室,邮编:425000

联系电话:8426435    联系人:蒋晓群

附件:

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报表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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