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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州市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
发布时间:2017-01-03 11:18:00 来源:永州市红十字会 作者:永州市红十字会 编辑:yzshszh 更多信息发布

永州市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

 

一、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

(一)单位主要工作职责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及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规定,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是:

1、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宗旨、性质和任务,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,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

2、开展备灾救灾工作,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,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行救助

3、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,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,推动无偿献血、捐献遗体及人体器官、造血干细胞事业的工作

4、举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。

5、组织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

6、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》、《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、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,宣传红十字会知识

7、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领域工作,完成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。

(二)机构设置情况

永州市红十字会,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,编制6人(其中:副处级2人)。下属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备灾中心编制5人,在职实有人数共8人,另有临时聘请人员1人,退休人数2人(正、副处级各1人)。现有车辆1台。

二、2015年部门决算表

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8张。包括收支总表3张(收入支出决算表、收入决算表、支出决算表);财政拨款收支表4张(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);其他表格2张(部门“三公”经费决算及相关信息统计表、政府采购情况表)。详见附件:2015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报表。

三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
(一)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

1、年度收支决算情况。2015年收入总额为108.04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.08万元、上级补助收入18.00万元、其他收入2.96万元。2015年支出总额为93.75万元,其中: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.75万元。按经济分类:工资福利支出47.40万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32.40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.92万元、其他资本性支出2.57万元、其他支出1.47万元。上年结转10.00万元,结转下年24.29万元。

2、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。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.86万元,包括基本支出60.07万元,系保障我会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、印刷费、水电费、差旅费、接待费、公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;项目支出20.79万元,主要用于红十字宣传、普及救护知识及救护员培训、人道救助和“三献”工作等。备灾中心工作经费用于救灾物资下发,库房管理及设备更新,物资装卸和一些日常工作的开展等。

3、年度“三公”经费决算情况。2015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合计4.37万元,其中公务接待费1.07万元、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3.30万元,与上年相比节约2.58万元。年公务接待批次32批次,年公务接待人次97人次,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节约1.83万,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略增0.25万元。

4、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。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.73万元,与预算相比各经济分类明细基本持平。

5、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。2015年无采购。

6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。我会年初对专项资金进行了项目目标绩效申报,并对所有资金进行了整体性绩效目标申报工作,年中对绩效目标进行跟踪,年末进行绩效管理自评,力求每一分钱都花出实效。

(二)部门决算工作的不足。我会2015年决算按规定进行了编制、送审、上报,并且在批复后20日先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。公开中存在的不足:一是未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,内容不完整,细化不到位,如联系方式未填写等;二是未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专栏公开。

(三)改进措施。一是本年重新按财政下发的表格和内容进行编制和说明;二是在市财政局网站专栏进行再次公开,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长期公开。

四、专业名词解释

1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
2、基本支出: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,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
3、项目支出: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。

4、上年结转: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、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
5、三公”经费:包括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。因公出国(境)费,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(境)的住宿费、旅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杂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公务接待费,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(含外宾接待)支出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,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、燃料费、维修费、过路过桥费、保险费、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,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,包括领导干部专车、一般公务用车。

  • 部门联系方式

单位地址:永州大道中心医院旁边市卫计委内208室,邮编:425000

联系电话:8426435  联系人:蒋晓群

附件:

2015年市本级部门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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